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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》
辽住建〔2018〕18号
各市(绥中、昌图县)人民政府: 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4〕27号),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》(建城〔2014〕179号),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,请各市高度重视地下管线普查工作,认真组织、加强领导、积极推进,摸清城市运行的“生命线”的情况,保证城市安全运行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,并请各市做好以下工作: 1、各市应按照五部委文件和《湖北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289号)的要求,成立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牵头部门和联系人; 2、是省辖市及两个扩权县对已完成地区和拟普查地区的情况进行摸底,各县级市应对拟普查地区进行确认,省建设厅将会同相关厅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15年3月进行摸底检查。 3、各市应针对拟普查地区,制定本地区的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计划; 4、各市要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》的要求,于2018年底前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和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。 请各省辖市汇总市本级及所辖县级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、联系人、拟普查地区清单后于2018年2月28日前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。汇总市本级及所辖县级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计划后于2018年3月20日前报至省建设厅。绥中、昌图县上报时间同省辖市上报时间。 联 系 人: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 闫格 联系电话: 024-23448658 23448617(传真) 联系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(老楼357室) 邮政编码:110001
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省通信管理局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
省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局
2018年1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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